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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司法厅2010年选调公务员公告
来源:云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2010-11-9 编辑:zhoupanyu 【字体:小 大】
因工作需要,根据《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云厅字〔2008〕12号)的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省司法厅决定公开选调10名公务员到厅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云南省司法厅201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云厅字〔200812号)的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省司法厅决定公开选调10名公务员到厅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选调的岗位及人数

(一)办公室3名;

(二)律师工作处1名;

(三)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1名;

(四)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处1名;

(五)公证工作处1名;

(六)法制宣传处1名;

(七)计划财务装备处1名;

(八)审计处1名。

三、公开选调的范围

(一)办公室、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处、计划财务装备处所设岗位面向云南省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云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单位选调;

(二)律师工作处、公证工作处、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法制宣传处、审计处所设岗位面向云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单位选调;

(三)云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单位包括:省监狱局、劳教局直属基层单位;各州(市)、县(市、区)司法局;各州(市)劳教所。

四、公开选调的条件

(一)具有在职公务员身份,并任主任科员及其以下职务(含正、副科级领导职务);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事业心责任感强,团结同志,清正廉洁;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任何不良纪录;

(四)具有国民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其以上等次;

(六)身体健康;

(七)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云南省司法厅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要求说明书》。

五、公开选调的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0年

11月15日至11月20日止。

2、资格审查,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将报名数据反馈省司法厅,由省司法厅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

3、准考证采取网络下载打印的方式进行,审查合格的考生通过报名序号、身份证号查询、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0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

4、网络报名和准考证下载打印网址:www.ynrsksw.cn、www.ynrsks.cn、www.ynrsksw.net,三个网站中任意一个。

5选调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低于1:5,将取消该职位的选调。

(二)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1、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

1考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评》和《申论》。

2)考试内容:司法行政工作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近年来中央及我省关于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哲学、经济学、行政管理、公文写作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

3)考试题型:

《综合知识测评》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申论》为主观性试题。

4)考试时间:

《综合知识测评》124日上午9:0011:30

申论》124日下午14:0016:30

5)考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每科满分100分,总分200分。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15天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云南考试网和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

2资格复审

1)由省司法厅在面试前15天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对进入面试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由于考生面试弃权及资格复审不合格致使岗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四)考察和体检

1、参考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根据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在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

2、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参考人员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3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和自动弃权者,从应聘该岗位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省司法厅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实地考察,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等内容。

(五)确定人选和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选调纪律

(一)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执行。

(二)凡填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参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向参考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通报。

(三)省司法厅纪委、监察室负责对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咨询电话:

08714189061(云南省司法厅政治部人事警务处)

联系人:闫宇

监督电话:

0871—4189072(云南省司法厅监察室)

联系人:王志强

附件:《云南省司法厅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要求说明书》

云南省司法厅

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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